招标信息
本招标项目路桥·锦绣麟城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五象【2016】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祥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路桥·锦绣麟城项目人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XJS-2019-ZB-025
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
建设规模:本人防地下室工程位于地下二层,属于附建式人防地下室,战时为6个甲类常六、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和1个物资库,战时设计掩蔽人数7800人,共设7个人防防护单元,分为26个抗爆单元。战时主要出入口7个,共20个出入口,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14954.39㎡,其中二等人员掩蔽部(含人防电站)11461.77㎡、综合物资库3492.62㎡。
各防护单元技术指标如下表:
防护单元名称 | 防护单元战时功能 | 人防建筑面积(㎡) | 掩蔽面积(㎡) | 掩蔽人数(人) | 类型 | 抗力等级 | 防化等级 |
第一防护单元 | 二等人员掩蔽部 | 1962.83 | 1300 | 1300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丙级 |
第二防护单元 | 二等人员掩蔽部 | 1998.24 | 1300 | 1300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丙级 |
第三防护单元 | 二等人员掩蔽部(含人防电站) | 1923.03 | 1300 | 1300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丙级 |
第四防护单元 | 二等人员掩蔽部 | 1859.56 | 1300 | 1300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丙级 |
第五防护单元 | 二等人员掩蔽部 | 1935.62 | 1300 | 1300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丙级 |
第六防护单元 | 二等人员掩蔽部 | 1782.49 | 1300 | 1300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丙级 |
第七防护单元 | 综合物资库 | 3492.62 | -- | -- | 甲类 | 核六级、常六级 | 丁级 |
合计 | -- | 14954.39 | 7800 | 7800 | -- | -- | -- |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为按施工设计图纸实际数量的人防设备进行采购;施工根据工程主体施工进度提供设备并安装。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3.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设备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要求进行人防设备采购与安装的投标人须具有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
3.4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师证资格和二级(含) 以上人防防化设备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最近三个月(2018年11月-2019年1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加盖原章的书面证明或社保机构网络查询系统打印的加盖电子章的证明)。
3.4.2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师资格和二级(含) 以上人防防化设备工程师资格。
3.4.3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5~2017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
3.6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考核期内企业成功完成过单个合同造价300万元及以上人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考核期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需附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4 日至2019 年3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交通设计大厦22楼2211室进行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3 月 25 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楼开标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sjy.com)发布。
招标人:广西祥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良玉大道37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营销中心2楼)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00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 劳工
电 话: 0771-4929215 电 话: 0771-3910041
招 标 人:广西祥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 4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交通设计大厦 电话:4008-110-685 传真:0771-391000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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