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各投标人:
北投时代项目二期(1#、2#、3#、5#、6#楼)公共部位精装修施工工程(招标编号:GXHS-2023-069)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款中的“(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修改为:“(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中“B1.11 投标人没有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的;”修改为:“B1.11 投标人没有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的;”。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专用条款中的“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增加:“12.4.6本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付、商票、保理等供应链方式支付等。”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增加“附件9:投标人工程价款抵扣承诺书”,具体内容见附件。
5.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目录中的“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修改为:“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
6.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修改为:“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具体格式内容见附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广西北投锦城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附件:
附件9:
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方,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自愿同意招标人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商票、保理等供应链支付等支付方式,如果招标人未能按上述方式支付工程款的,我方同意招标人按照不超过本合同金额50%的比例通过用在售房屋予以抵扣工程款项。否则,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投标人的相关工程款项,且不造成招标人任何违约。
2、一旦中标,我方自愿同意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实时优惠政策计算后的在售房屋销售价格和金额予以抵扣相应工程款项。
3、本承诺书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
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招标人按照农民工工资费用从我方工程进度款中先予划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②投标人工程款项抵扣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方,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自愿同意招标人的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商票、保理等供应链支付等支付方式,如果招标人未能按上述方式支付工程款的,我方同意招标人按照不超过本合同金额50%的比例通过用在售房屋予以抵扣工程款项。否则,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投标人的相关工程款项,且不造成招标人任何违约。
2、一旦中标,我方自愿同意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实时优惠政策计算后的在售房屋销售价格和金额予以抵扣相应工程款项。
3、本承诺书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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