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水利部分PPP项目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水利部分PPP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水利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桂水审批〔2020〕87号)批复了初步设计。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法人为广西泽洋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泽洋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防洪工程:护岸2.01公里、拆除阻水水坝6座、新建4座壅水闸和1座防洪闸,新建管理维护道路7.02公里。
(2)治涝工程:新一河~新三河和新五河(兰溪路、临月路下游部分)进行开挖,总长0.94公里,对开挖河道两岸边坡进行防护,护岸总长1.341公里,新建管理维护道路0.832公里。
建设地点:阳朔县新城区
投资金额: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水利部分PPP项目总投资为26872.84(不含建设期利息)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1191.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42.66万元,预备费1239.03万元
2.2 建设规模:4级堤防工程。
2.3 招标编号:GXHS-2021-055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即A标段监理平行检测和B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
2.5 招标范围:阳朔县新城区防洪治涝(含水系建设)工程水利部分PPP项目监理平行检测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A标段(监理平行检测)检测项目及数量
①监理平行检测的项目及数量均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和《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19] 4号)最低验收要求,且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覆盖各施工单位必须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项目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②监理平行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基础混凝土、坝体混凝土、钢筋焊接接头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水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沉降观测等工程实体。
(2) B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检测项目及数量
①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的项目及数量均满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和《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19] 4号)最低检测要求,工程实体检测应按项目法人认定的检测方案中的检测项目、方法、数量进行检测。
②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对象按中标单位上报检测方案并通过监理及业主审批为准。
2.6 项目最高预算价:A标段(监理平行检测)最高预算价为37.53万元;B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工程验收抽检检测)最高预算价为50.04万元。
2.7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检测报告编制服务结束为止。
2.8 质量要求:检测项目和数量应满足规程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质等级证书注明的检测范围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混凝土工程乙级(含)以上、金属结构乙级(含)以上、机械电气乙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各标段投标人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提供)。
3.3 业绩要求:各标段投标人从2017年1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接过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或以上级别的堤防工程或排涝工程检测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检测合同协议书;②工程检测相关资料。
3.4 信誉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人员要求:
(1) 各标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2) 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 3 个月(2021年1月-2021年3月或2021年2月-2021年4月)的参保缴费凭证。
3.6 其他要求
(1) 各标段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入人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有效,其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层221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如需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6.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1年6月4日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21年6月15日9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层2212开评标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泽洋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阳朔县新城区矮山3号搬迁安置区18、19-1、19-2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47129270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层2213室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1-3910043
招标人名称:广西泽洋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交通设计大厦 电话:4008-110-685 传真:0771-391000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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