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GXHS-2021-017-6
三、评审结果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
四、评审结果:
№1标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排序 | 供应商 | 报 价 | ||
首期服务费(元/单次) | 分期服务费 | 包干服务费(元/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176000 | 90000 | 266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195000 | 50000 | 245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180000 | 20000 | 200000 |
№2标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排序 | 供应商 | 报 价 | ||
首期服务费(美元/单次) | 分期服务费(美元/期) | 包干服务费(美元/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金杜律师事务所 | 150000 | 80000 | 22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 145000 | 80000 | 29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 | 150000 | 80000 | 230000 |
№3标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排序 | 供应商 | 报 价 | ||
首期服务费(元/单次) | 分期服务费(元/期) | 包干服务费(元/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140000 | 50000 | 19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156000 | 85000 | 241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150000 | 20000 | 170000 |
№4标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根据询价文件第一章询价函2.5项的约定:“每个供应商允许中一个标段”,因金杜律师事务所在№2标为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4标最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顺延的方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2的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排序 | 供应商 | 报 价 | ||
首期服务费(美元/单次) | 分期服务费(美元/期) | 包干服务费(美元/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 135000 | 80000 | 29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金杜律师事务所 | 140000 | 60000 | 200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亚司特律师事务所 | 150000 | 80000 | 230000 |
五、评审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5月24日;
评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2208室;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sjy.com/)。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1-3910041
有关供应商对本次评审如有异议,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异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交通设计大厦 电话:4008-110-685 传真:0771-391000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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