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北投防疫物资五象新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投防疫物资五象新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施工 | 项目招标编号 | GXHS-2020-ZB-040-3 | |||
招标人 | 广西纺织服装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包括3#宿舍(七层,建筑面积约2748.43㎡);4#仓库(六层,建筑面积约5101.22㎡);4#地下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865.31㎡),5#灭菌车间(一层,建筑面积约271.95㎡);总建筑面积约8986.91㎡。 | ||||
招标范围 | 北投防疫物资五象新区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技术文件(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发包人书面修改通知等要求)的所有施工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照明系统;(2)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消防联动控制系统;(6)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7)电气电源监控系统;(8)消防通信系统;(9)通风与防排烟系统;(10)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系统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1)上述材料设备、产品的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堆放保管、现场协调、安装、现场配合、成品保护、系统调试、竣工档案资料汇编整理、二次深化设计(含抗震支架等)、通过消防及相关部门验收、消防手续的办理及相应技术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等全部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1年3月22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交通设计大厦22楼2212开标评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29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416886.71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开健(注册编号:桂245080907729,身份证号码:45212219******0019) | ||||
技术负责人 | 蒋利国(职称证号:1312057,身份证号码:45010419******1536) | ||||
专职安全员 | 裴晓燕(证书号码:桂建安C(2018)0009960,身份证号码:51302519******575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452496.55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陆大华(注册编号:桂245121227682,身份证号码:45212619******121X) | ||||
技术负责人 | 张运涛(职称证号:1434859,身份证号码:45020419******0339) | ||||
专职安全员 | 王军波(证书号码:桂建安C(2017)0007833,身份证号码:45032419******52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安消防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460517.02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谢华权(证书编号:JJ00362657,身份证号码:45232119******4555) | ||||
技术负责人 | 谢晓君(职称证号:1593780,身份证号码:45212219******0011) | ||||
专职安全员 | 韦学良(证书号码:桂建安C(2019)0018370,身份证号码:45212419******09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广西博士通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不满足资格要求; 2.广西卫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不满足资格要求; 3.广西泰旭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财务报表不满足资格要求。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sjy.com)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电话 | 0771-3910043 | ||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 交通设计大厦 电话:4008-110-685 传真:0771-391000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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